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且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离婚,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房产分割问题。以下是广州婚姻调查的分析及建议:
一、房产性质认定
婚后购买原则
无论登记在谁名下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首付和还贷的房产,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(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)。
特殊情形例外
若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全部首付,且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,需保留完整资金流水证明,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。
双方有书面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属的,按协议处理。
二、离婚时的分割方式
协商优先
双方可协商房产归属,常见方案包括:
一方取得房产,补偿对方已还贷款及增值部分
出售房产后分割净款项
诉讼分割标准
房产归属判定:法院优先考虑抚养子女方、无过错方、无房方的实际需求。
补偿计算:
补偿金额 = (婚后共同还贷本息 ÷ 购房总成本) × 离婚时房产现值 × 50%
剩余贷款处理:取得房产一方需承担后续还贷义务。
三、贷款未结清的特殊处理
银行同意变更
需与贷款银行协商,通常需要:
新产权人具备还款资质
办理抵押人变更手续
重新签订抵押合同
无法变更的处理
暂不分割产权,待贷款结清后另行诉讼
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还款责任和产权比例
四、操作建议
证据收集
保留购房合同、付款凭证、还贷记录
对房产现值进行评估(可委托专业机构)
风险防范
若对方继续居住,需约定明确的还款监督机制
通过公证或法院调解书确认分割方案
税务成本
房产过户可能涉及契税、个人所得税等费用,需提前测算。
建议双方优先协商解决,若分歧较大,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具体方案需结合房产登记情况、出资比例、婚姻过错等因素综合判断,必要时咨询专业婚姻调查或律师制定诉讼策略。